我在小诊所当助理因为只有2人而已
没办法的我因为30周发现子宫颈闭锁不全的关係
医生建议我在家安胎
可是,我还是照样上班啦!!从5月开始请假
我预产期在6/22
向老闆要求了请58月共4个月
问题1那我可以56月先请产假8WK吗??
78月再请育婴假吗??
最其麻能像劳保局拿点钱也好
因为我老闆很小气的
所以安胎假如果叫他付劳健保的话!!会鸡哇鬼叫的
我连78月的育婴假也都跟老闆说请成了!!我自己付劳健保费
我有爬文但是我真的看不懂啊
跪求大大们解答
我在小诊所当助理因为只有2人而已
没办法的我因为30周发现子宫颈闭锁不全的关係
医生建议我在家安胎
可是,我还是照样上班啦!!从5月开始请假
我预产期在6/22
向老闆要求了请58月共4个月
问题1那我可以56月先请产假8WK吗??
78月再请育婴假吗??
最其麻能像劳保局拿点钱也好
因为我老闆很小气的
所以安胎假如果叫他付劳健保的话!!会鸡哇鬼叫的
我连78月的育婴假也都跟老闆说请成了!!我自己付劳健保费
我有爬文但是我真的看不懂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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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 =你没生那里来的产假啊-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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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婴假在产后是一定的,因为要先"产"才有"婴" 至于产假,劳工处的答覆是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问 4 怀 孕 僱 员 可 在 甚 么 时 候 开 始 放 产 假 ? 答 4 僱 员 可 在 僱 主 同 意 下 选 择 在 预 产 期 前 2 至 4 星 期 开 始 放 产 假 。 如 僱 员 没 有 提 出 要 求 , 或 未 得 到 僱 主 的 同 意 , 则 须 在 预 产 期 前 4 星 期 开 始 放 产 假。 如 僱 员 在 未 开 始 放 产 假 前 已 分 娩 , 则 以 分 娩 日 为 产 假 开 始 的 日 期 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所以你如果想提前放,至多是提前4w喔 不然就得要请安胎假啰!(最常可请一年,不过要看医生愿不愿意开证明以及老闆会不会白眼 --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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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7个月就在家休息 在生之前是请安胎假 生了之后产假 接着育婴假这样 劳保规定一年有30天的有薪病假 超过30天为无薪病假 我就是先请30天有薪安胎假 之后再请无薪安胎假(劳健保我自付) 现在就是拿育婴的6成薪这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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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一年有30天有薪病假是劳保局规定的吗? 我的公司说,我们没有有薪病假,只要请假就是无薪的, 这样我可以去争取吗? 哈会不会争取一个就没工作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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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完才请产假丫!! 生产完56天才是产假 政府那边可以申请一个月的生产津贴 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育婴假那段期间劳健保原本雇主出的那部份 政府会出妳不需要自己出 妳只要出原本自付的那部份就好!! (原作者于 2013-04-25 02:12:53 重新编辑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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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是请一个月安胎假(半薪) 然后请5个月留职停薪假(无薪,劳健保自付给公司) 预产期是7/7日但留职停薪只请到6月底 打算6月底还没生但因为预产期到了所以开始请产假 我知道产假可以提前两星期开始请 不过上面已有人解答可以提前4个星期请 另外全薪病假一般都是公务人员才享有的 一般公司请病假是无新的(台湾小企业几乎都是无薪病假) 有的公司有人性一点是会给半薪 如果不想以后上班被老闆刁难等等,建议还是不要去讲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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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如果保劳保的话,根据一定年资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特休假: 按劳动基準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, 继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,雇主应给予七日的特别休假; 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,给予十日; 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,给予十四日; 十年以上者,每一年加给一日,加至三十日为止。 可以用产前假、病假、事假和特休假先请看看,产前四周开始请产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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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工因普通伤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,得在左列规定範围 内请普通伤病假: 一、未住院者,一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三十日。 二、住院者,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。 三、未住院伤病假与住院伤病假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。 经医师诊断,罹患癌症(含原位癌)採门诊方式治疗 "或怀孕期间需安胎休 养者,其治疗或休养期间,併入住院伤病假计算"。 普通伤病假一年内未超过三十日部分,工资折半发给,其领有劳工保险普 通伤病给付未达工资半数者,由雇主补足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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